律师咨询热线:189 1397 1399(张律师)

江苏律师网-江苏地区领先的律师门户网站!咨询189 1397 1399(张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婚姻家庭 > 理论研究 >

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房离婚时如何分割问题探讨(3)

时间:2011-11-09 12:37来源:新疆元正律师事务所 作者:王菊平 点击:
江苏律师网(www.jiangsu148.com)-江苏地区领先的律师门户网站!咨询/合作:189 1397 1399

  笔者建议,对于婚前一方按揭房屋,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只要房屋已交付使用,法院就应当在双方离婚诉讼时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得到房屋的现值。同时依据婚前交付房款部分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贷款部分为共同财产原则,计算出双方应分得份额的比例,再根据得出的比例占房屋现值多少计算出实际应得房款。此时法院可依据一方婚前支付房款大于或小于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购房款而确定房屋为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将房屋先判给夫或妻一方使用,并由使用一方给另一方按实际应得房款补偿。由于房产证在离婚时尚未取得,但法院可以根据以上原则对房屋进行实质分割,提前确认房屋的所有权,此时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是附条件的,所以建议法院可在裁决文书中表述,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一方(夫或妻)所有,由于房产证尚未取得,房屋先由一方(夫或妻)使用,待房屋产权证可以取得时,由房屋使用一方(夫或妻)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法院如此附条件的判决可以避免夫妻离婚后为确定房屋所有权而再次诉讼。

  最后,举例说明笔者对一方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所持的观点:如男方婚前支付10万元按揭购买住房一套,婚后夫妻共同偿还房屋按揭贷款20万元,双方离婚时经评估价值60万元的房屋如何分割?笔者认为,首先依据夫妻婚后共同支付购房款部分是否大于一方婚前支付的购房款部分,确定房屋所有权。分析夫妻婚后共同支付购房款20万元大于男方婚前支付的购房款10万元,房屋应为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利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此时应当考虑双方的条件及孩子抚养问题,如女方愿意抚养未成年孩子,可将房屋所有权确定给女方。其次根据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双方各自比例。分析男方婚前支付10万元购房款,婚后共同支付20万元购房款夫妻双方各一半,双方应分得比例为男方20万元,女方10万元,2比1。最后,房屋评估值为60万元,按2比1的比例,计算出双方实际应得房款为男方40万元,女方20万元,由于房屋所有权确定给女方,女方应当补偿男方40万元房款。

  综上,建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在离婚时分割问题,考虑规定,夫妻婚后共同支付的购房款为共同财产,并依据一方婚前支付购房款的比例确定房屋所有权,分割时考虑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按增值比例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补偿,同时,离婚时房屋已交付的,应当在离婚诉讼时就评估,确定所有权,如房产证未取得可附条件判决。

    (作者:王菊平,新疆元正律师事务所律师,E-mail:wang.juping@163.com)

(责任编辑:孙菲菲)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享按钮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